证监会紧急提醒!场外配资死灰复燃,“大智彗”、“同顺花”…258家非法平台被点名
- 编辑:股票配资
- 日期:
- 关注:
原标题:证监会紧急提醒!场外配资死灰复燃,“大智彗”、“同顺花”…258家非法平台被点名
股市走势火热,投资者入市热情下降,截至7月8日,沪深两区未持续5个交易日逼近万亿成交。这显然使得基民融资融券业务逐步活跃,也使场外配资升温现象严重。
7月8日下午,中国证监会曝光了258家非法从事场外配资的平台及其运营机构名单。名单中,不乏“大智彗”“同顺花”等名字十分尴尬的平台。
场外配资又来:半地下半公开 宣传满是“诱惑”
近期股票场外配资的广告都多了出来。
“我出资,您炒股,盈利全归您”“一个涨停收益110%”,这是一些股票配资网站里的诱人的广告词。
证券时报记者随机查阅多家线上配资公司的官网发现,配资公司基本都会在逐步位置标注“1-10倍杠杆随意配”“100%实盘交易”“短线免息,收益100%全归你”等宣传语。
记者潜伏在一个股票配资交流群里,其中不少人称由于行情太过火爆股票场外配资日趋火热,很多平台都能够提供杠杆投资,充值进去的钱都被退回。
随后记者致电工商银行相关工作员工求证是否与此类配资平台有合作,该工作人员回复称,工商银行后台软件并没有查去与此平台有其他业务合作关系,并警告记者不要上当受骗。
此外,记者查看其他配资平台网站看到,有些配资公司给出VIP用户最高12倍杠杆股票配资,起配资金应该30万元,最多500万元,一个月账户管理费就要18000元。
多数配资公司的配资流程较为简单:用户存入一笔风险保证金,配资平台会分配股票账户,里面能有必须杠杆比例的资金。记者随机注册了一家网站并扣款100元进行体验,却在支付过程中,发现资金被转向一名叫许育圃的个人银行账户,随后支付宝提醒交易存在成本,支付中断。该配资网站工作员工为此表示,需要手机银行转账,到账后才能持续操作下一步配资。
在具体操作上,线上配资平台一般分为按月配资、按周配资、按天配资、免息配资四种。前三种月利率在0.6%-1%以内,具体应按照用户选定配资期限、本金及杠杆倍数决定,杠杆倍数越高平台给出的利率越优惠。
“月利率0.6%,年化利率7.2%以上,配资平台就是靠吃利息差盈利,其实我们之前算过一笔账,就是线上配资公司大多数都有隐藏的其它收费,包括隔夜费、递延费,比如持仓过夜可能一晚上就要收50元,仔细算出来月息在8分左右(注:年化约100%),非常惊人。”北京一位配资平台人士向记者声称。
上述配资平台人士称,“现在几乎不做宣传,都是朋友推荐,尤其这次行情前来配资的熊市非常多,3-5年才等来那么一波,而且我们配资都是跟个人签协议,相当于我要钱给你炒股。最高只提供5倍杠杆,月息2%。”
场外配资“死灰复燃”背后 是股票近期持续暴力打压
近期场外配资“死灰复燃”背后,是股票持续暴力打压。
从6月份开始,A股市场开始新一轮上涨。进入6月下旬之后,涨势进一步加速。
行情数据提示,就在今年6月底,上证指数尚在3000点之下。短短几个交易日暴力打压后股票场外配资日趋火热,目前未突破3400点大关。由于近年市场的普涨,年内主要行业指数均推进逐步下降,其中创业板指数年内涨幅已逼近5成。
个股的反弹更为惊人。记者依据Wind数据统计得知,在剔除2020年上市的股票后,仍有171只股票价格年内实现翻番。
市场的就会火热也促使了投资者的交投意愿,两区成交额已持续5个交易日逼近1万亿元。
两融余额也随之降低,并在短短几天时间上降低达到千亿元。
然而,目前证券作为投资融券开户存在50万元的商誉门槛,这或许由于个别不符合两融开户资格的盲动投资者,转向场外配资等“野生”渠道到融资。
证监会紧急整改 律师提醒配资法律风险
针对场外配资抬头的问题,中国证监会也出手提示风险。
7月8日,中国证监会发文称,近期场外配资抬头,根据新颁布的证券法规定,证券投资融券业务属于银行公司专营销售,未经证监会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场外配资活动实质上属于只有证券公司才能予以落实的期货投资融券业务,相关机构或个人已获得特定证券销售经营许可从事场外配资活动的,构成违法证券销售活动,属于违法行为,将被予以惩处法律责任。
证监会称,将努力践行落实证券法,持续推动抵制场外配资违法私自行为常态化,坚决捍卫投资者利益和资本行业秩序。对场外配资活动,证监会将继续加强检查力度,积极调查处置,及时给予曝光,严格依法惩处;涉嫌诈骗的,移送公安机关立案受理,依法惩处刑事责任。
此外,证监会还发布了258家非法从事场外配资的平台。
,输入足够多的内容会出现滚了
(可上下滑动查看)
记者翻阅这258家平台发现,其中却有类似“大智彗”“同顺花”等名字十分尴尬的平台。
(缺“心”的“大智慧”)
(不通顺的“同顺花”)
此外,对于涉及“场外配资”方面的司法案件,律师也给出了专业解释。
上海汉联律师事务所律师宋一欣在接受证券时报记者专访时指出, 对于场外配资合同, 2019年11月最高人民法院印发的《全国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会议纪要》(以下简称《会议纪要》明确指出,应认定为无效。
上述《会议纪要》指出,场外配资公司所举办的经营活动,本质里属于只有证券公司才能予以落实的投资活动,不仅降低了管理部门对融资融券业务中资金来源、投资标的、杠杆比例等各种方面的限制,也导致了行业的非理性波动。在诉讼审理过程中,除依法获得投资融券资格的期货公司外,对其它任何单位以及个人与用资人的场外配资合同,人民法院应当按照《证券法》第142条、合同法司法解释(一)第10条的要求,认定为无效。
北京市盈科(深圳)律师事务所朱逸聪律师向记者声称,场外配资合同被证实无效后,关于责任的承担主要分五种情况:
首先,配资方按照场外配资合同的承诺,请求用资人向其垫付约定的本息和成本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其次,配资方提出分享用资人因使用配资所造成的成本,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第三,用资人因为配资导致投资负担,要求配资方给予补偿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第四,用资人能够说明因配资方采用修改密码等方法调节账户,使得用资人能够迅速平仓止损,并由此请求返还遭受的索赔,人民法院依法给予支持;
第五,用资人能够说明配资合同是因配资方接洽、劝诱而签订,人民法院应当综合考量配资方利诱、劝诱行为的手段、对用资人的实际制约、用资人自身的融资经历、风险判断跟承受能力等原因,判决配资方推卸与其过错相适应的索赔责任。一旦平台卷款跑路,投资人能利用诉讼形式,向警方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平台还款。或利用民事手段,向公安机关报案,通过公安机关追缴涉案。
- 文章版权属于文章作者所有,转载请注明 http://www.nfzq.net.cn/gupiaopeizi/7396.html
- 上一篇:清除场外配资 净化股票市场
- 下一篇:没有了